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/T 388-1999 |
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(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the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) |
1999-07-01实施 |
|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保护法》,保护畜禽场与其周围环境,保证畜禽产品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,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,特制订本标准。 |
| 本标准分为三部分:畜禽场必要的空气环境;生态环境质量标准;畜禽饮用水的水质标准。 |
|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场环境质量的监督、检验、测试、管理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畜禽场环境质量的评估。 |
| 本标准在制订过程中参照以下标准:GB3095-19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、GB3096-1993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、GB/T14848-1993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、GB5749-1985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、GB14554-1993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。 |
| 本标准在畜牧环境行业中属于国内首次制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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